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利用远程庭审保实效降风险
2020年2月12日下午,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一案件出庭支持公诉。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影响,检察机关加强与人民法院对接,运用科技法庭远程提讯系统进行远程开庭审理该案,实现法官、检察官、辩护人与被告人异地实时“隔空庭审”。
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按照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减少人员流动、聚集、见面交谈” 的要求,利用远程庭审在不直接接触被告人的情况下进行案件审理,既不延误案件办理进程,保证刑事案件法律效果的实现,又降低了疫情防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有序,真正做到了防控疫情、打击犯罪两不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