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切实提高公诉人出庭能力和水平。2017年11月2日,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观摩了一起贩卖毒品公诉案件的庭审情况,并在庭审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开展听庭评议。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志勇、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芳玉、副处长周林,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刚、分管副检察长杨航宇等参加了座谈会。此次庭审是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推进庭审实质化的第一个公开观摩庭。
庭审中,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人员作为承办民警出庭作证,就毒品扣押、封存过程、称量方式等情况作出说明,并接受公诉人和合议庭的询问。公诉人将证据按证明的内容分组利用多媒体予以展示,充分说明证据来源、证实内容及关联性,举证条理清楚,发表公诉意见层次分明,适用法律准确,给了旁听人员更直观、更真实的体验,取得了较好的出庭效果,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的充分肯定。
在庭后的评议和座谈会中,受邀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庭审情况谈了各自的感受,纷纷表示:通过听庭评议,进一步拓展了司法公开方式,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程序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和了解。对远程开庭和多媒体示证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这种新的方式适应了科技强检的要求,可以大大的节约办案成本。同时肯定了公诉人对旁听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希望司法机关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提升法律宣传效果。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长李芳玉观摩庭审后指出:峨边因地震影响,看守所启动重建,只能异地关押提讯。开展远程庭审是将被动不利的局面变为主动积极的有利局面,可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多媒体示证是庭审实质化的重要内容,庭审实质化无疑会带来无罪案件数量的攀升,这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要求更高、更严,公诉人不仅要学习法律,同时要尊重和支持法官在审判活动中的主导地位,共同促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同时提出一点要求:远程庭审体现的是智慧公诉、智慧庭审的一个环节,要形成系统性的思维,善于总结经验,注重研究适应的举证质证方式、对案件的选择以及在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如何开展远程庭审工作。随后检察长郑刚就开展以审判为中心,推进庭审实质化工作的成效作了总结性介绍,提出公诉人要转变理念,同时注重庭审质证能力和庭审抗辩能力的提升,注重发挥庭前会议的作用,注重“四类”人员出庭以促进庭审实质化建设。副检察长杨航宇对庭审评议的结果进行了点评,肯定了出庭公诉效果,同时提出要与人民法院加强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科学技术,更加高效地将案件办理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