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化的发展,人工智能的不断应用,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积极与峨边法院协作先行先试。于2017年9月20日,首次成功运用远程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开启运用远程庭审系统开庭审理案件的先例。
下午15时30分,远程视频庭审正式开始,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被告人并未出现在被告席上,而是在乐山市看守所审讯室内,出现峨边法院刑事审判庭的电脑电视画面中,与审判长、审判员、辩护人、公诉人“隔空对话”。摄相机不同角度地捕捉整个庭审的高清画面,并自动跟踪发言人。“隔空庭审”中的一问一答如同被告人在庭审现场一样清晰。公诉人展示的物证、书证、现勘照片、辨认照片及电子证据均通过展示平台逐一呈现在被告人面前,实现无障碍沟通。
远程庭审系统的成功运用,大大缓解了因看守所拆建,办案人员长途奔波于乐山开庭及审判庭场地紧张等一系列困难,有效地节约了司法成本,进一步推动了高科技、信息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运用。两院负责人均表示,今后将在更多领域相互协作,充分发挥现代信息、科技技术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
